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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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3] 来源:卫生级管件/配件

产品介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9年6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经公司认真仔细核查,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74亿元,同比增长36.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6,517.68万元,同比增长3.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6.86万元,同比下降31.48%。请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和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经营性现金流等因素的变化,以及同行业公司情况,分析公司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变动存在比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开展正常,营业收入同比2018年增长36.21%。毛利率2018年为30.88%,2019年为31.04%,期间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2018年为20.34%,2019年21.17%,总体保持平稳。

  公司因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度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125.10万元,导致母公司净利润下降21.93%。

  2019年,公司净利润由7,805.13万元增加至9,182.90万元,增长率为17.6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3.41%,少数股东损益增长率为77.37%。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荣威”)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1%,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持股49%。2019年,中燃荣威的营业收入为33,699.61万元,同比增长40.24%;净利润为5,422.95万元,同比增长76.84%;少数股东损益2,665.21万元,同比增长77.37%。

  综上所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变动存在较大的差别的原因,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较快,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是全口径计入,而净利润则需要部分计入少数股东损益,以及母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摊销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净利润下降所造成。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1.48%,主要是当年存在金额较大的票据结算:

  根据上表所示,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变动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2019年票据结算量增大,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上述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法视同现金等价物,导致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019年公司通过票据结算的金额为41,939.04万元,比2018年增加12,689.50万元,增长比例43.38%。公司报告期末持有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5,332.81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59.73%。

  问题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合计3.6亿元,关联方销售占营业收入33.56%,其中向关联方中燃物资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物资”)销售智能燃气表3.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61%。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中,应收中燃物资1.62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5.49%,期末计提坏账准备548.23万元。

  (1)请结合销售产品情况及第三方销售价格,说明关联销售必要性、价格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关联销售金额增长原因。

  (2)请结合近年来向中燃物资销售及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一)请结合销售产品情况及第三方销售价格,说明关联销售必要性、价格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关联销售金额增长原因

  (1)在成为关联方之前公司即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燃气”)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合作关系

  中国燃气是中国境内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在中国燃气成为公司关联方之前,作为公司的重要客户之一,公司与中国燃气即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合作关系稳定,合作基础扎实。根据2014年11月30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燃气通过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456.0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公司16.62%股份,成为公司关联方,双方加强了战略合作。公司智能燃气表产品技术先进、质量过硬,售后服务好,市场响应迅速,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获得了中国燃气的认可。

  近年来,随着节能环保政策的推进以及燃气管道建设的加快,城镇燃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市场规模呈增长趋势。同时,随着2002年《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的发布,燃气市场加速对社会资本开放,一批具备较强实力的燃气公司在全国开拓市场,市场集中度逐渐提高。目前,国内城镇燃气形成了以中国燃气、华润燃气、港华燃气、新奥能源、昆仑燃气等企业为主导的市场格局。随着城镇燃气市场化体制改革的推进,未来城镇燃气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由于公司的下游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集中性,公司对中国燃气销售符合行业的经营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

  (1)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成为中国燃气的合格供应商。中燃物资一般在年初与公司签订框架性协议,对于采购事项进行约定。采购价格以中燃采购网上的报价为准,同一型号的产品,规定了统一的采购价格。当中国燃气旗下的燃气公司有采购需求时,需要向中燃物资提出申请,中燃物资通过中燃采购网对供应商下订单,并由中燃物资对供应商进行结算。

  在所有销售给中国燃气及其下属公司的产品中我们选取了IC卡智能燃气表和远传智能燃气表与同期相同情况下销售给其他非关联方的平均售价进行比较。IC卡智能燃气表和远传智能燃气表2019年度销售额占同期向中国燃气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总额的91.07%,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通过上面的比较,公司与中国燃气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价格略高于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企业的交易价格,主要系中国燃气及其下属公司产品所用加密芯片由中国燃气指定,采购价格较高,相应成本也较高,同时燃气表的销售价格受基表、阀门、主控表、外壳组件和配件等原材料用料不同价格也会存在差异。

  城镇燃气是一种清洁能源,城镇燃气的发展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城镇发展。随着近年来政府政策的鼓励、管网覆盖率的提高以及城镇化的推进,城镇燃气市场呈增长趋势。特别是煤改气政策的推广,作为上业的智能燃气表市场,也迎来了市场增长期。

  根据中国燃气披露的年度报告,近年来,随着城镇燃气市场的发展,中国燃气在全国扩张较快,近几期中国燃气累计接驳家庭户数具体如下:

  根据国家规定,燃气表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0年。即使不考虑居民的更新改造需求,中国燃气每年对燃气表的需求量也较大。中国燃气的较快发展,导致其对智能燃气表的采购需求加大。

  中国燃气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集团内拥有众多的城市燃气运营公司。为加强对集团供应链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推动旗下燃气公司燃气表的智能化、信息化和远程管理控制改造,中国燃气于2015年6月底对其供应链流程进行改革,设立了中燃物资公司,作为中国燃气的集中采购中心,统一负责中国燃气控制的城市燃气公司的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继续沿用之前的名单。中燃物资一般在年初与合格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协议,对于采购事项进行约定。采购价格以中燃采购网上的报价为准,同一型号的产品,规定了统一的采购价格。当中国燃气旗下的燃气公司有采购需求时,需要向中燃物资提出申请,中燃物资通过中燃采购网对供应商下订单,并由中燃物资对供应商进行结算。

  中国燃气供应链的改革有利于中国燃气旗下城市燃气公司传统膜式燃气表的更新换代,提升了智能燃气表市场容量,提高了旗下燃气公司的采购效率,释放了智能燃气表的需求,从而加大了对公司的智能燃气表采购量。

  公司向来注重研发,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是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推出的物联网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技术先进,受到客户的良好评价。

  公司同时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制定了《供应商质量管理办法》、《物料紧急放行管理制度》、《质量处罚管理规定》、《来料不良处罚流程》、《风险放行管理流程》、《让步接收管理制度》等质控制度文件,从原材料采购、工艺过程控制、生产过程管理、质量检验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

  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可靠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中国燃气的认可,是对中国燃气销售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

  (二)请结合近年来向中燃物资销售及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各期末应收中燃物资账龄较短,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为3%),且中燃物资回款良好未出现坏账情况,故以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较充分。

  (1)我们了解并评估了威星智能公司关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内部控制,查阅了相应的审批资料;获取了威星智能公司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清单,将其与账面记录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2)获取威星智能公司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等基本资料,了解该等公司的股东构成、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构成等情况,以判断该等公司是否与威星智能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3)访谈威星智能公司相关人员,了解与中燃物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价格的公允性;

  (4)检查公司定价方法,与公司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其他客户的价格进行比较,与中燃物资的其他供应商价格进行比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中国燃气及其下属运营公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关联销售增长具有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公司向中燃物资销售回款良好,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3: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06亿元,较期初增长48.58%。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56.43%,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96亿元,占比46.56%,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4.41%。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33.66天、146.51天、169.93天,呈逐年上升趋势。

  (1)请结合报告期内销售及信用政策变化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增长速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分析说明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请结合报告期内销售及信用政策变化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增长速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扩大、业务收入的增长,应收款项总体呈增长趋势,近三年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系与公司信用政策中存在质保金有关。

  1)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性检定和客户内部验收合格后,客户支付90%~95%的货款,时间通常在3-6个月,收货1-2年后再支付剩余5%~10%;

  2)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性检定和客户内部验收合格后,按批次结算货款;

  3)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性检定和客户内部验收合格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货款,首次支付总货款的50%,6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40%,剩余的10%待12个月后支付。

  4)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性检定和客户内部验收合格后,满6月后支付总货款的30%,满8-9个月后支付至总货款的60%,满12个月支付至总货款的90%,剩余的10%待1年后支付。

  2017-2019年度,公司牢牢把握“煤改气”的政策脉搏,与燃气公司牵手“煤改气”项目,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增长速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主要系:

  1)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智能燃气表为计量产品,公司产品实现销售后,客户一般会要求将应收账款的5%~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期一般为1-2年。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这部分作为质保金的应收账款金额也逐渐增大。

  2)2019年燃气表行业竞争趋向白热化,部分客户实际付款进度有所减缓。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燃气公司,一般为国有企业或者上市公司,总体经济实力较强,资信较好,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二)请结合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分析说明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卡智能相比,情况基本一致,与先锋电子相比,差异不大。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所致,公司销售实现后应客户要求保留5%-10%的质保金于1-2年质保期结束后予以支付所致。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查阅同行业公开数据,将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预期信用损失率及整体坏账计提比例进行对比分析。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上升具有合理性。

  问题4: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68亿元,其中发出商品账面价值1.5亿元,占期末存货价值55.87%。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2万元。

  (1)请补充说明发出商品的类别、数量、金额构成、收货方、发出商品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原因以及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

  (2)请说明公司销售模式是否发生变化,关于发出商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补充说明发出商品计量的线)请结合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发出商品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发出商品的类别、数量、金额构成、收货方、发出商品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原因以及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

  [注]:主要系配件辅料等,客户领用结算后确认收入,数量计量单位种类较多。

  公司智能燃气表属于计量产品,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发出商品后,除运输时间影响外,产品还需经过客户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合格并交付客户确认后方可确认收货数量和金额。在未获得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前,尚不满足出售的收益的确认条件。客户所在地质量检验部门强制性检验的时间一般在1-2个月内,个别情况有所延长。因此部分四季度发出商品因未完成检验程序及客户确认而尚未确认收入,从而形成期末的发出商品。

  此外,公司需向大部分客户提供周转表,在客户未使用前该备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从而形成期末的发出商品。

  (1)经检查,公司报告期末不存在大额长库龄发出商品。期末发出商品余额中大部分系四季度发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尚未完成检验的产品,小部分库龄大于3个月的发出商品主要系发给客户且尚未被领用的备表,未见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正常变现的发出商品。

  (2)经测试,期末结存的发出商品不存在可变现净值明显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况,故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请说明公司销售模式是否发生变化,关于发出商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补充说明发出商品计量的线、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销售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主要为国内城市燃气运营商,公司同时通过国内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城市燃气运营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客户组织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在每只燃气表上贴上强制检验合格证书,才能被安装使用,因此内销业务以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且客户确认的时点作为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

  外销主要采取经销方式进行销售,双方只对公司产品出厂质量作出约定,未要求第三方或政府部门的检验,具体销售收入确认政策如下:公司根据国外客户的订单情况,完成相关产品生产,然后向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和提单。公司以提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营业收入的金额以报关单上的离岸价(FOB)为基础确认。

  根据公司《发货实施细则》:“仓储主管根据物流跟踪表上预计到货的时间,及时打电话给客户,确认货物是否收到,如未收到,及时电话询问货运公司,追查货物运送情况,确认到货时间。”货物到达客户指定的地点后,销售员将跟踪货物的质检情况和客户的验收入库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公司。

  公司《营销中心销售财务管理制度》对收入确认和开票流程进行了规定,并在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根据公司《销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销售产品一经发出,业务员必须跟踪产品的强制检验和客户入库检验情况。一旦确认事项完成后,确认收入并及时跟客户沟通开票事宜。”

  3、发出商品计量的线)公司发出商品对应客户主要系公司常年客户,且发出商品主要集中形成于四季度,与公司业务模式相匹配;

  (3)发出商品的结转与对应的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品名、数量、单价等)相匹配;

  (三)请结合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不同存货,确认期末可变现净值的方法不同:

  (1)对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销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对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需要继续发生的成本费用、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预计售价的确定,公司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已签订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售价作为预计售价;尚未签订合同的存货,以报表日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并考虑报表日后市场价的变动为依据对预计售价进行测算。

  需继续加工的存货成本,公司按照预计加工成为产成品所需的材料成本、制造费用和人工费用等,以公司材料成本、制造费用和人工费用占整个生产成本的百分比为预计依据进行测算;预计销售费用以历史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预计;预计销售税金以历史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预计。

  公司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价方法、库龄进行了复核,经检查,正常库龄的存货不存在可变现净值明显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况,长库龄材料存在小额跌价且已合理计提。

  经对比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金卡智能2019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0.27%,2019年未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系以前积压原材料及滞销库存商品所致。可比公司先锋电子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1.20%,系其部分发出商品因产品的技术更新等已难以收回销售,故针对该部分存货予以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余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司期末存货跌价主要系长期未耗用原材料跌价,其余存货不存在可变现净值明显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况。

  1、了解与存货发出商品核算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了解国家相应政策,评价公司发出商品的合理性;

  3、检查与发出商品有关的合同、协议、出库单、货运单及客户签收确认单据等支持性文件;

  4、对发出商品结存时间、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情况,与客户业务及产品需求是否相匹配;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针对发出商品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期末发出商品真实、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问题5: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982.07万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3.96%,其中“支付各项费用”12,115.67万元,同比增长44.72%,占“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合计86.65%。请补充说明支付各项费用的具体内容,并说明大幅增长的根本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我公司的年报披露主要费用科目,现金流量表“支付各项费用”扣除非付现费用后的主要科目明细如下:

  根据上表所示,2019年,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各项费用”同比增长44.72%,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的增长。其中,主要是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及会务费等销售费用的增加。2019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6.21%,上述费用支出随之增加,不存在异常情况,各项费用的增长合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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